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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3 00:00:00浏览次数:1072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卫办监督函〔2013359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委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填报项目委托协议书,及时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

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填写《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可从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打印后由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于201352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逾期未提交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资格。秘书处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后,于2013531日前报送我委。

二、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及相关经费按时保质执行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请于20131230日前向秘书处提交工作中期进展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于2014630日前完成任务,向秘书处提交送审材料和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未按期完成任务提交送审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交说明,并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秘书处。我委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对已拨付的项目经费采取追回等必要的处理措施。

(三)相关省(区、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有关单位要支持并督促下属单位承担的项目工作,秘书处要督促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项目计划整体进度。

 

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制定/修订

建议承担单位

 

食品产品

 

1

藻类制品

修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微生物检验方法

 

2

食品微生物检验采样与检样处理规程

修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理化检验方法

 

3

食品中B族和G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修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食品中M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修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

 

5

食品添加剂 4-己基间苯二酚

制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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