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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以药补医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贯彻三中全会决定深入推进医改系列评论之二

发布日期:2013-12-02 00:00:00浏览次数:1135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深化医改的战略部署中重申: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这无疑给处于攻坚克难阶段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个有力的助推,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级医疗机构拿出勇气,积极探索,重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以药补医是备受诟病的大处方、滥检查等过度医疗的根源,甚至引发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是医药卫生领域不科学、不合理旧机制的主要症状,是最需要革除的机制性弊病。新一轮医改启动时,明确提出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有力支持。进行这一项改革会不会成为医疗卫生界的单兵突进,业界对此依然存有疑虑。

 

  医改进入了深水区,其显著特征就是面临发展模式的转变和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取消以药补医,根本目的就是要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的利益联系,让被经济利益扭曲的医疗行为回归正常,保障科学合理诊疗,维护公众健康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革除以药补医,首先需要破除既有发展模式的惯性和利益格局。不可否认,在财政投入不足的背景下,很多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医院,借助以药补医机制,盖起了大楼,买来了设备,社会医疗资源获得了量的增加和质的提高。如果革除以药补医,会很不适应,医院的正常运行也会受到影响,面临阵痛。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以药补医的利好作用已经发挥殆尽,弊端日益凸现,这种发展模式给国家、社会和公众带来的问题已经突出到不能不改的地步,否则以后的改革成本会更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各级政府财政实力不断增强;随着执政理念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生问题、公共服务越来越受到重视,解决看病就医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改革的有利条件逐步成熟。将革除以药补医、推进深化医改放到国家整体社会经济改革中看,健康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改革来满足老百姓的强烈现实需求,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强国家发展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改革将为国家、老百姓带来巨大长远的利益,医院、政府各部门眼前的利益羁绊必须克服,转型阵痛值得承受。

 

  改革的思路是清晰的: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的补偿通过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实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700多个县取消了药品加成,陕西、安徽、浙江、青海等省份在全省推开。

 

  取消药品加成的关键,是重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而机制的重构,需要政府投入的增加,需要财政改变分配格局;需要理顺服务价格,尊重劳动价值规律,使医疗价格基本真实地反映医疗劳务的价值;需要医保的支持,以支付方式的改革规范医疗行为等。对此,《决定》进一步明确了顶层设计和路线图: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必须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的每一步都有赖于各部门的密切合作,需要政府层面的综合协调,才能取得进一步的实效。

 

  打破以药补医代表的旧机制,就是要打破旧机制涉及的相关部门、行业的既有利益格局,这无疑更需要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改革,而改革换来的必将是医药卫生事业乃至整个国家的勃勃生机。晚改不如早改,小改不如大改,被动改不如主动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的,只要经过了充分论证和评估,只要是符合实际、必须做的,该干的还是要大胆干。(来源:《健康报》20131126 01版)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12.02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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