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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在昆召开

发布日期:2012-04-13 00:00:00浏览次数:10042来源: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12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在昆召开
 
 
        
         2012
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于410在昆明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新农合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典型经验,研究部署2012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新农合和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省卫生厅张宽寿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卫生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州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合管办主任、农卫科科长、省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分管院长、医保办主任1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省委农办、省发改委、省医改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相关领导同志参会。

         张宽寿副厅长全面总结了深化医改以来我省新农合和农村卫生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他指出,三年来我省新农合管理机构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强化服务意识、参合农民就医结算更加方便快捷,稳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有效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探索、促进新农合制度创新发展,使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提高。经过3年努力,我省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医疗制度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已初步形成,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张宽寿副厅长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新农合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新农合与农村卫生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新农合今年的补偿方案要做到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门诊报销封顶线由200元提高到300元。全省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要达到80%85%;县级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75%;州市级住院报销比例达到50%60%;省级住院报销比例达到45%-55%;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使新农合资金最大限度地用在农民看病就医身上,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新农合增加补助标准后带来的实惠。在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方面要有新的突破,在全省范围内将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由新农合资金按总费用70%报销。同时,要在1/3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2类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支付方式改革的经验与成效,加快推进步伐,在门诊支付方式改革上,方向以总额预付为主;在住院支付方式改革上,方向以按病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为主。今年以前只开展了门诊总额预付改革的地区,要全面启动住院支付方式改革,着力扩大对医疗机构和病种覆盖面,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各地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强化责任、强化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到人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卫生系统内部成立单设合管办事机构,实现内部管办分离。在推进农村卫生综合改革方面,要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抓住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确保村卫生室“网底不破”、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大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农村地区的实施等关键环节,推动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巩固农村卫生综合改革成果。要一如既往地把农村居民最大程度受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为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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